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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常熟市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发布时间2023-11-09 来源:中国机构编制网 作者:管理员 点击量:

近年来,江苏苏州常熟市坚持试点先行、拓展延伸、全域覆盖思路,分类推进县域、镇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初步实现“一个领域一支执法队伍”和“一个区域一支执法队伍”改革目标。

优化体制机制。一是打造精简高效的执法队伍。整合市级部门执法职能相近机构,组建市监、农业等7支综合执法队伍;整合镇(街)现有站所、分局执法力量和资源,组建14个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局,推动治理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二是构建协同贯通的运行机制。建立线索传送和监督指导工作机制,市镇两级执法队伍资源共享、通力配合,共同参与重大案件办理,提高执法效率;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业务指导和执法监督,调度市级力量保障一线执法需求,提升基层治理效能。三是动态调整市镇两级执法权力清单。先期向镇(街)下放12个领域603项处罚权,针对部分领域处罚权下放后,基层行使率偏低、部分事项对执法技术和执法人员能力要求较高等问题,对行政处罚赋权事项进行优化调整,回收部分处罚事项。调整过后,城区街道共承接157项行政处罚权,其他镇(街)共承接322项行政处罚权。

加强规范管理。一是保持队伍稳定。建立执法人员调动、补充、保障等制度机制,严控下沉人员逆向流动。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建立完善执法档案和日常考核制度,确保队伍精干稳定。二是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明确办事流程、规则和执法依据等,实现全市执法文书、程序、标识、证件、自由裁量权“五统一”。三是提升执法水平。分级分片开展学习培训,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公检法司常态化开展业务类培训;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局重点开展研讨式、案例式、体验式培训,确保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培训。今年累计开展培训180场次、9800余人次。

创新执法模式。一是构建“综合执法+普法宣教”模式。坚持“谁执法谁普法”,构建“一个实践基地、一支宣传队伍、一套工作机制”运作方式。一个实践基地,即在琴川街道综合执法局建立综合执法普法教育基地,集中展示执法普法工作内容和成效;一支宣传队伍,即执法员也是宣传员,在执法过程中开展普法宣传;一套工作机制,即建立健全事前预警告知、事中执法宣传、事后学法评价工作机制,将普法纳入综合执法全过程。二是探索“综合执法+司法行政”机制。建立属地司法所牵头,市级执法机关法制联络员和法律顾问、执法监督员等参与的执法协调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执法评议和监督评查,及时排查纠正执法程序、证据收集等方面问题,构建立体化执法监督体系。三是建设“综合执法+大数据”平台。研发综合行政执法网上平台,建设智慧司法云管理平台,集成大屏指挥、执法数据分析、执法信息公示等功能,实现对各镇(街道)综合执法管理运行状况的动态监测,促进执法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