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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县编办“三个加强”完善机构编制法制化建设
发布时间2016-09-14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量:

为切实加强机构编制法制化建设,严肃机构编制纪律,灌云县编办采取多项举措,不断规范全县机构编制管理,提高机构编制法制化管理水平。

一是加强学习宣传,提升机构编制法制意识。灌云县编办坚持开展业务工作学习机制,系统学习《行政机关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等相关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提升工作人员机构编制法制意识。结合机构编制日常工作事宜,重点学习省编办编撰的《机构编制工作文件汇编》。通过门户网站、报刊连载等多种方式,把机构编制工作要求、纪律和规章制度进行宣传,为机构编制法制化建设营造良好的环境,依法推进各项机构编制工作。

二是加强部门联动,规范机构编制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机构编制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协调配合和制约机制,按照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原则和控编减编工作要求,各部门各司其责、形成合力。只有在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同意设置的机构和核批的编制范围内,组织、人社部门才能配备人员和核定工资,财政部门才能列入政府预算并核拨经费。机关事业单位擅自设立的机构、擅自补充的人员,不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系统,不核拨工作经费和人员工资。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建立法制化管理长效机制。定期开展机构编制、人员管理核查工作,建立核查台账,确保抽查工作任务明晰、措施有力、程序规范、监督到位,不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力度。不定期开展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编不在岗”和“吃空饷”、机构编制问题整改等方面的专项督查工作,将督查结果纳入机关绩效考评范畴,使违规违纪问题及时得到纠正,强化部门单位遵守机构编制法律法规的意识,确保机构编制法制化管理机制长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