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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规划局东区分局设立登记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6-10-11 来源: 作者:djj 点击量:
 

本期公告共有1个单位。

1、“连云港市规划局东区分局”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连云港市规划局东区分局

法定代表人

齐文

开办资金

290.1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组织编制东部城区规划管理范围内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等相关规划;组织编制乡镇总体规划;参与全市城市总体规划、各类专项专业规划等的编制工作。负责东部城区规划管理范围内各类规划报建项目的受理工作。负责东部城区规划管理范围内各类建设项目选址、规划条件和建筑工程项目设计方案的初审,并经市规划局局长业务办公会审查上报市规委会。负责东部城区规划管理范围内经市规委会批准的道路、管线的一书二证 核发工作;负责东部城区规划管理范围内临时建筑项目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工作;负责东部城区规划管理范围内经市规委会批准的建设工程项目等的一书二证初审工作。负责东部城区建设项目批后管理和规划核实工作。负责东部城区规划管理范围内城市规划实施的监督和法制宣传教育;配合东部城区行政执法部门查处城市规划违法案件。负责东部城区民建信访的接待和调查处理工作;负责东部城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和办理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连云区、市开发区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住所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中路110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20700MB0273009B

举办单位

连云港市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