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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机制强化问责
发布时间2017-03-17 来源: 作者:sgc 点击量:

——市审改办积极推进《连云港市市级行政审批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制定工作

 

 

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审批行为,315日下午,市审改办会同市监察局、市政务办、市法制办就制订《连云港市市级行政审批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相关事宜召开了专题会议,讨论对办法的修改意见,研究完善相关条款,报请市政府审议

《办法》共10条,分别对适用范围、问责情形、问责方式、实施程序等事项作出明确规定。本办法适用于市级具有行政审批权的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及受行政机关委托履行行政审批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行政审批责任的追究。办法规定了12种不履行职责情形和10种不正确履职情形。问责区分主要领导责任、重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区分了从重和从轻的具体情形。

今年是放管服改革深化之年、攻坚之年,《连云港市市级行政审批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制定出台具有积极意义,将在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升行政审批效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